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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西兰移民政策变化:家庭类移民申请受影响 2012年5月10日(星期四) 从5月15日晚上起,移民局不再接受家庭团聚申请,直至7月新政策开始实施。 家庭团聚移民法的变化将有助新西兰吸引和留住技术移民,同时确保移民有能力自给自足,可以在新西兰安居乐业,并对新西兰作出贡献。这些政策变化将使许多技术移民在赞助父母到这里居住的程序中得到更快的审批。 主要变化如下: 一. 家庭最后一个成员政策 家庭最后一个成员政策将被永久性取消。在2012年5月15日前递交的家庭最后一个成员申请将会继续被审理,但可能会花更长的评审及等待时间。 二. 父母类别 今后每年新西兰移民局将父母团聚类别的总人数控制在3500-4000名,一个全新的EXPRESSION OF INTEREST(EOI,移民意向申请)系统被启用,所有在2012年7月或以后递交的父母团聚申请将首先通过其系统进入统一的数据库中等待选取。并且筛选时间将调整为每3个月一次,被选取人数在1000名左右。
父母将会划分成两套不同要求的政策: 第一类EOI(Tier One)将被首先选取及评审;在第一类审理后如有剩余配额将审理2012年5月15日前递交的申请。如仍有剩余名额,第二类EOI(Tier Two)才被选取及评审。
第一类申请人需要满足以下条款并将优先进行筛选: ● 每位申请人需要提供终身每年至少NZ$27203或每对夫妇提供每年至少NZ$39890的生活保证金;或 ● 带入新西兰至少NZ$500,000的安家费;或 ● 担保人的成年子女有至少NZ$65000的个人年收入,或NZ$90000的家庭年收入足以支持父母的生活; ● 不需要满足家庭重心要求。 第二类(Tier Two)的申请人需要满足: ● 担保人的成年子女有至少NZ$33675的年收入; ● 家庭中所有的其它子女生活在祖国以外 而且,两类新政策都要求申请人满足以下条款:
费用: ● 递交EOI的费用为NZ$420; ● 父母团聚移民的申请费为NZ$1350(太平洋国家申请人除外) 三. 未成年子女政策 “未成年子女”的界定发生了较宽松的调整: ● 18岁以下的孩子一般会被直接认为是未成年子女; ● 18-20岁的孩子,即使已经工作但只要仍然单身,没有孩子就也会被认为是未成年子女; ● 21-24岁的孩子需要证明完全被父母供养,没有工作,单身及没有孩子,同样会被认为是未成年子女 对于目前担保人在新西兰三年居住期的要求暂时没有改变。但在将来,新西兰政府会考虑将5年时间的担保义务延长至10年,目前准确的修改时间还不确定。 如果您希望获得更多有关新西兰家庭团聚移民法的相关信息,请随时联系我们(+64)09 377 5492, This email address is being protected from spambots. You need JavaScript enabled to view i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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